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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伦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点击量:3551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 14:23:27

文件号:杭七医院〔20211

颁发时间:202122

伦理审查委员会

  任:戚建江

  员:施剑飞、王泽民、刘健、宋明芬、陈艳波、汤剑平、陈斌华、孙继军、余正和、龙森、孙晓花、严涓、章秋萍、黄鑫、曹侃、袁晶晶(社区)、祁玲萍(律师)、田静(外单位)

秘书:谢燕、陈艳波(兼)

(一)临床科研项目伦理审查委员会

  任:戚建江 

副主任:宋明芬

  员:施剑飞、刘健、王泽民、陈斌华、孙晓花、章秋萍、黄鑫、袁晶晶(社区)、祁玲萍(律师)

秘书:谢燕

(二)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任:戚建江

副主任:龙森

  员:施剑飞、王泽民、汤剑平、余正和、章秋萍、黄鑫、袁晶晶(社区)、祁玲萍(律师)、田静(外单位)

秘书:谢燕

(三)临床诊疗新技术伦理审查委员会

  任:戚建江 

副主任:严涓

  员:陈艳波、陈斌华、孙继军、余正和、曹侃、

袁晶晶(社区)、祁玲萍(律师)

秘书:陈艳波(兼)

  责:对医院工作中的伦理学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制订相应准则;对涉及伦理学问题的科研项目、临床药物(医疗器械)试验研究、新药和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等以及购置昂贵医疗设备、重大卫生经济开支进行充分论证,确认符合医学伦理学原则;对医院管理、行政人员及全体医务工作者进行医学伦理学培训;在发生医患冲突或医疗纠纷时,有权检查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医疗、护理、科学研究和技术操作的所有资料,提供伦理学评价意见;有责任对院内工作中的自主、知情同意与保密、公正与公益、有利与不伤害以及对生命尊重、维护病人权利和受试者权益等诸项伦理学原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