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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2023年下半年部分岗位编外用工招聘考试通知

点击量:1033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1日 16:08:36

各位考生:

2023年下半年编外用工招聘(第一批)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此次安排考试的范围为检验科技术人员转化精神医学研究室实验员2个岗位初审通过人员(招聘结果栏:预备),考试的形式为实践技能操作+面试,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不得入围面试。

2023年12月12日在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诚聘英才”栏目下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凭本人身份证和手机验证码在规定的时间可直接在医院官网“诚聘英才”-“成绩查询”栏目内查询分数。

二、资格复审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施前,入围人员按单位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名表、学校核发的含有成绩单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其他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考试时请随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60分为合格线)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体检时需加测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四、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考生如有异议或需要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内及时与0571-85126521人力资源部 陈老师联系。

附件:报名表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