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您的位置:空缺职位

空缺职位

【招聘公告】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一)

点击量:3357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4日 15:02:21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如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等)。

序号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及等级

年龄

要求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具体条件

1

重症医学科医师

中级职称:八级及以下;

初级职称:十一级及以下

35周岁及以下(198771日以后出生)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临床医学

硕士及以上学历: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急诊医学

1.本科学历者要求有二甲医院2年及以上急诊或重症医学科相关工作经验;

2.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

转化精神医学研究室实验员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生物医学科学/药学/神经科学/农学/实验动物学

硕士及以上学历:基础医学/神经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作物遗传育种

/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生报名当日。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1231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2.报名方式:登录医院官网(http://www.hz7hospital.com/),在首页“诚聘英才”—“人才储备系统”中,手机注册个人帐号登陆后,点击“申报岗位”—找到相应岗位后点击“报名”。不接受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通知参加考试前请按规定随带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资格审核。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4.资格初审: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审查通过的,及时短信通知本人。审查未过通过的,及时告知应聘者未通过的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补齐后予以审查。

5.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三、考试

1.岗位1:考试采用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30%30%);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笔试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

岗位2: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笔试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

2.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人员,不足13的比例则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名单。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选择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施前,入围人员按单位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2023年应届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个人荣誉证书、外语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②非2023年应届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如有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后续考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体检时需加测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12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7185126521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127122


附件: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