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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3年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二)

点击量:1778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9日 12:31:17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如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等)。

序号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及等级

年龄

要求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具体条件

1

护理1

中级职称:八级及以下;

初级职称:十一级及以下

30周岁及以下(199265日以后出生)

6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

有三乙医院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岗。

2

护理2

10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

重症医学科医师

35周岁及以下(198765日以后出生)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临床医学

硕士及以上学历: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急诊医学

1.本科学历者要求有二甲医院2年及以上急诊或重症医学科相关工作经验;

2.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

神经内科医师

1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神经病学

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备注:1.护理2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 全 日 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6月30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2.报名方式:登录医院官网(http://www.hz7hospital.com/),在首页“诚聘英才”—“人才储备系统”中,手机注册个人帐号登陆后,点击“申报岗位”—找到相应岗位后点击“报名”。不接受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通知参加考试前请按规定随带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资格审核。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4.资格初审: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审查通过的,及时短信通知本人。审查未过通过的,及时告知应聘者未通过的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补齐后予以审查。

5.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三、考试

1.考试可采用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30%和30%);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笔试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选择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护理2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4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当天,面试入围人员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 信息及成绩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医院官网(https://www.hz7hospital.com)“诚聘英才”--“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体检时需加测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71)85126521;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127122。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