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继续教育
“精神分裂症的个体化治疗”学习班通知(项目编号:2012-03-09-105(国))
点击量:4394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3日 10:33:47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
“精神分裂症的个体化治疗”学习班通知
项目编号:
各有关单位: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精神疾病的发作也随着大地的复苏而高发,随着人民群众需求的提高,精神疾病尤其是精神分裂症导致的社会功能受损十分明显,为使患者更好的回归社会需多种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行为康复治疗等。但是这些治疗需综合考虑患者症状特点、年龄、躯体状况、疾病表现、心理特征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选择正确药物种类和个体化有效治疗剂量,为每位患者制订出具体的治疗方案尤为重要。为此决定举办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精神分裂症的个体化治疗,希望为临床工作者在该领域进行科研开拓新思路,为临床工作提供更为合理的干预方式。按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参加学习的学员可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7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二、参加对象:综合性医院精神科、精神病专科医院、社区精神卫生防治所、乡镇卫生院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精神科及精神防治科的相关人员。
三、学习内容:精神分裂症的个体化治疗进展和方法。
四、经费:培训费每人1000元(含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各单位接通知后,请即确定参加人员,填写回执。电传、电告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健,电话:0571-85124613
附件:学员回执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附
“精神分裂症的个体化治疗”学习回执
姓 名 |
性别 |
职称/职务 |
是否住宿 |
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 |
(为便于安排住宿,参加者请务必给予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