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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文件号:杭七医院〔2024〕30号
颁发时间:2024年7月1日

伦理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倪培艳

办公室副主任宋明芬、龙森、严涓

办公室工作人员张雨桐

 

伦理委员会成员

 戚建江

委 郭万军、倪培艳、王玉文、刘健、宋明芬、汤剑平、刘义、孙继军、余正和、龙森、孙晓花、严涓、黄晓玉、黄鑫、曹侃、袁晶晶(社区)、祁玲萍(律师)、田静(外单位)

 张雨桐、何敏

 对医院工作中的伦理学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制订相应准则:对涉及伦理学问题的科研项目、临床药物(医疗器械)试验研究、新药和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等以及购置昂贵医疗设备、重大卫生经济开支进行充分论证,确认符合医学伦理学原则:对医院管理、行政人员、科研人员及全体医务工作者进行医学伦理学培训:在发生医患冲突或医疗纠纷时,有权检查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医疗、护理、科学研究和技术操作的所有资料,提供伦理学评价意见;有责任对院内工作中的自主、知情同意与保密、公正与公益、有利与不伤害以及对生命尊重、维护病人权利和受试者权益等诸项伦理学原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临床科研项目伦理审查委员会

  戚建江

副主任宋明芬

  郭万军、倪培艳、刘健、王玉文、汤剑平、刘义、孙晓花、黄晓玉、黄鑫、龙森、袁晶晶(社区)、祁玲萍(律师)田静(外单位)

 张雨桐

(二)  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主  戚建江

副主任龙森

委  郭万军、倪培艳、刘健、王玉文、汤剑平、刘义、孙晓花、黄晓玉、黄鑫、宋明芬、袁晶晶(社区)、祁玲萍(律师)、田静(外单位)

 张雨桐

(三)  临床诊疗新技术伦理审查委员会

  戚建江

副主任严涓

委  郭万军、刘义、孙继军、余正和、曹侃、袁晶晶(社区)、祁玲萍(律师)

秘书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