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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戒毒研究院“落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点击量:4373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 17:00:00

12月27日早上9点,在杭州市七医院脑功能研究室,召开浙江省戒毒研究院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理事长和副理事长,表决通过了研究院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人选,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戒毒研究院章程(草案)》、“关于申请在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等6家单位建立科研基地的请示”并合影留念。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玉海和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蒋辉权分别代表浙江省戒毒协会与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宣布了第一届理事会委派理事和监事的名单。



12月27日上午10点,浙江省戒毒研究院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暨研究院揭牌仪式在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举行。研究院发起单位浙江省戒毒协会、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和各自主管部门省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省属司法行政戒毒所、温州市黄龙戒毒所等相关领导参加揭牌仪式。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陈致宇致欢迎词,并介绍,物质滥用亚专科是杭州市七医院的特色专科之一,是我省最早开展物质滥用诊疗工作的中心之一,近年来医院物质滥用领域学科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强。浙江省戒毒研究院成立是我们医院发展里程中的一件大事。期待在医院全体职工、特别是物质滥用学科相关人员的努力下,充分发挥浙江省戒毒研究院这一省级平台优势,坚持科教融合、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原则,努力把杭州市七医院物质滥用学科建设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学科,把浙江省戒毒研究院建设成为全国科学戒毒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科研院所。

杭州市卫健委科技教育处处长张莹尹对“浙江省戒毒研究院”的挂牌表示热烈祝贺。毒品滥用问题不仅是社会性的问题,也是医学研究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的科学命题之一。未来,希望双方能够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利用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专家资源优势和浙江省戒毒管理局及戒毒实务部门的基地优势,以学科共建、项目合作等形式提升杭七院科研学术水平,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高水平、特色化快速发展,继续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提供“浙江智慧”。

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厉君志宣读浙江省戒毒研究院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任命文件。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玉海为研究院院长施剑飞、常务副院长汪永光、副院长程操颁发聘书。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玉海和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蒋辉权共同为研究院揭牌。

研究院院长施剑飞与浙江省六家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签署浙江省戒毒研究院科研基地战略协议。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玉海和研究院院长施剑飞为六家浙江省戒毒研究院科研基地授牌。

浙江省戒毒研究院院长、杭州市七医院副院长施剑飞向与会领导和专家学者介绍了研究院的相关情况,并指出,研究院将在两家单位领导班子和研究院理事会的领导下,坚持科教融合、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思想,努力面向世界物质滥用科研前沿问题,勇于探索物质滥用研究中的基本命题;努力面向科学戒毒工作中的现实问题,积极探索科学戒毒的新技术、新方法。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把我院物质滥用学科建设成为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把研究院建设成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院所。

局长陈玉海在发言中指出,研究院获批成立是我省继省之江实验室后的第二家获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民办事业单位,开历史之先河,引时代之风潮,具有重要意义。研究院的成立,是戒毒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健全“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的实践范本,是提高戒毒工作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求。

并强调,要坚持面向未来的战略思维,遵循戒毒工作科学规律,立足研究院自身优势,趁势而上、顺势而为,不断解决好物质滥用领域的重点、难点课题,研究推广戒毒新技术新方法,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在科学戒毒的历史征途中绽放耀眼光芒,留下永恒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