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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制定价格公示表

点击量:5312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7日 15:00:00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制定价格公示表

为给患者提供优质、多层次的特需就诊服务,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布的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取消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和备案”、“医疗机构要增加价格透明度”等规定。我院本部拟调整“特需门诊”项目价格,现给予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标准如下:

  

项目编码

项目

名称

项目内涵(服务内容)

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

(元)

计价说明

(备注)

8000000000000003

精英门诊

在不影响日常门诊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特需门诊服务;设立单独的接诊场所;有专人陪同诊疗、并代送化验和取药。

50

副高职称3年以上。

8000000000000003

名医门诊1

在不影响日常门诊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特需门诊服务;设立单独的接诊场所;有专人陪同诊疗、并代送化验和取药。

100

正高职称2年以上。

8000000000000003

名医门诊2

在不影响日常门诊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特需门诊服务;设立单独的接诊场所;有专人陪同诊疗、并代送化验和取药。

150

正高职称2年以上,院级亚专科学科带头人或省市级重点学科后备带头人以上。

8000000000000003

名医门诊3

在不影响日常门诊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特需门诊服务;设立单独的接诊场所;有专人陪同诊疗、并代送化验和取药。

200

临床医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上。


说明:

1、以上项目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知情同意后进行。

2、公示时间:2021517日——2021528日。

3、原本部特需门诊项目价格同时不再执行。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1年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