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您的位置:医院规章

医院规章

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有关规定

点击量:12786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1日 15:18:00

       医疗安全是医患双方共同的责任,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不仅充分体现了患者的权利,也诠释了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其中既包括医务人员要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又包括患者在就诊时应提供真实病情、真实信息,这有助于医院及时发现不良因素,避免医疗缺陷,保证医疗安全,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此,本院特制定以下规定:
   1、医务人员有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责任和义务。
   2、采用多种形式,针对患者的疾病和诊疗信息,对门诊、住院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疾病防治和健康知识的教育和指导,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做出正确理解与选择。
   3、医务人员应主动邀请和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进行诊疗活动前,医务人员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并请患者或家属参与诊疗部位的确认。尤其是患者在接受特殊检查(治疗)、有创操作前要告知其目的和风险,进行知情同意签字确认,以确保实施操作等医疗行为的顺利进行。
   4、需要使用设备或耗材的,医务人员应为患者提供设备和材料的相关信息。让患者对操作有所了解,以确认设备及耗材和患者身份具有唯一对应性,以及和相应费用的对应性。
   5、药物治疗时,医务人员应告知患者用药目的与可能的不良反应,鼓励患者主动获取安全用药知识,充分体现患者的知情权,并邀请患者参与用药时的查对。
   6、护士在进行护理和心理服务时,应告知患者护理操作的目的、操作的步骤以及如何配合及配合治疗的重要性。
   7、鼓励患者在就诊前向医务人员提出洗手要求。
   8、医务人员应引导患者在就诊时提供真实病情和真实信息,并向患者宣传提供真实病情和有关信息对保障诊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
   9、对儿童、老年人、孕妇、行动不便和残疾患者,医务人员应采用语言提醒、搀扶、请人帮助和警示标识等办法邀请患方主动参与防止患者跌倒的活动。
   10、定期向患者举行医疗健康教育讲座,宣传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