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您的位置: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点击量:4006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6日 00:00:00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有关要求,现向广大公众对本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建德市寿昌镇十八桥村郑山自然村区块(原中林水泥厂区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0亩,其中一期工程用地面积127.15亩(约合8477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本项目为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康复治疗、保障系统、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用房、院内生活用房、设备辅助用房、地下停车库及室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4747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一家集精神科、康复科、心身障碍科、儿童心理科、老年心理康复科等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一期建设床位数500张。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空气、声环境主要敏感点:寿昌林场宿舍(10m)、郑山自然村(80m)、十八桥自然村(158m)、滩下自然村(161m);

2、地表水环境主要敏感点:项目拟建地块西侧约19m处的寿昌江(钱塘173)。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

营运期本项目院区生活污水(厨房废水预先隔油)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院区医疗废水一同汇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集中预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寿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水可实现达标纳管、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2)地下水环境

针对非正常工况下的项目废水泄露可能导致的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只要建设单位及时发现污染物泄露,并迅速采取应急响应终止污染泄露,同时做好固废堆场、化粪池和污水站污水池的防渗、防漏措施,做好全院区废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的维护工作,对造成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采取及时修复,则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可控,从而可以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2、环境空气

1)污水处理站废气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集气设备有效收集,并经生物除臭(除臭效率约90%)后,对自身和外环境居住敏感点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够达标排放,并且能够确保场界外没有异味。

2)厨房油烟废气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食堂油烟废气在经去除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排气口距地面高度约24m),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2mg/m3排放限值要求,营运期厨房油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燃气锅炉废气

本项目燃气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燃料,不采取末端治理措施,最后通过同一根锅炉烟囱(拟设置于屋顶,距地面高度约24m)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营运期院区    燃气锅炉废气在不采取末端治理措施的情况下,SO2和NOx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相关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因此,营运期项目燃气锅炉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4)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

本项目独立发电机房内设有专用的排烟竖井,将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引至屋顶排放,排气口距地面高度约24m,排气口不得朝向敏感点。本项目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的产生具有偶发性、短暂性,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机动车汽车尾气

本项目院区地上停车场空间开阔,分布较分散,汽车尾气不会集中排放,污染物稀释扩散条件良好,对附近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地下机动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风机收集后通过排风竖井引至屋顶排放,排气口距地面约24m,换气次数6次/h,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经上述治理后地下车库汽车尾气CO、NOx和非甲烷总烃在满负荷条件下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环境噪声

根据工程分析和预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不大,并且噪声源经治理和空间衰减后,能够实现场界达标排放,并对周边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4、固体废弃物

对于本项目固体废弃物采用以下措施:

(1)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建设符合规定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

(2)医疗废物、过期废药物药品、污水站污泥分别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理,院区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3)生活垃圾经分类内部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营运期本项目在采用以上固废处置措施后,可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妥善分类处理完毕,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5、外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周边外环境影响主要为规划道路交通噪声、规划道路汽车尾气及周边工业企业影响。根据相关外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周边道路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周边工业企业等对本项目的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A.      施工期:

(1)    施工废气:定期洒水抑尘、限值车速;水泥、黄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实行加盖蓬布或密闭运输,且应避免露天堆置或加盖防雨布;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装修时选用环保材料,对装修废气采取物理或生物吸收等措施。

(2)    施工作业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音设备位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和保养,严格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非正常工况下的高噪声污染。

(3)    施工废水:施工泥浆废水和设备、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施工用水(如洒水抑尘、冲洗用水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    施工固废:施工期弃方(多余土石方)定点收集、妥善暂存,并定期全部清运至建德经济开发区(航空小镇)工业用地项目回填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分类定点收集、妥善暂存,并定期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B.       营运期:

(1)废气:锅炉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料废气经收集后由风管引至屋顶(距地面约24m)同一根锅炉烟囱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达标排放;污水站采用“地下加盖密闭污水池、地上设备管理用房”一体化的构造设计,污水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有效收集后进行生物除臭,以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主要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经屋顶排烟囱(距地面约24m)达标排放;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经专用排烟竖井引至屋顶排烟囱(距地面约24m)达标排放;地下车库定时通风换气,采用诱导风机系统将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通过排风竖井引至屋顶(排气口距地面约24m)达标排放。

(2)废水:实行室内污、废分流,室外雨、污分流。项目院区营运期无传染病区污水、放射性废水、口腔科含汞废水和洗相室洗印废水等特殊性质废水的产生与排放;院区特殊性质废水仅为极少量的化验室检测废水,化验室废液根据化验、检验过程所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分类单独收集后,作为危废委托第三方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处置,不排放;项目营运期餐厨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病区一般医疗废水和非病区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入化粪池简单预处理,然后再进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集中预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寿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统一纳入市政雨水管网,最终就近排入附近河道,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尽量布置于室内,采取相应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场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经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只要院方加强管理,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消毒,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由有关环保管理部门对单位进行必要的监督,则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综上分析,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和以上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则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2、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医院对于使用的危险化学物品,采取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其使用风险,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发生风险的类型和几率都很小,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可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和造成的影响。

因此,本项目实施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则本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其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从风险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一期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增强建德市医疗卫生的综合实力,对于提高建德市卫生服务的质量,改善医疗条件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因而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符合建德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各类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均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但项目运营期也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在上述基础上,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可行的。

此外,建设单位还应及时委托具有辐射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医院使用的放射源、放射科等相关电磁辐射进行辐射污染专项影响评价,严格按照《辐射防护规定》(GB8703-88)相关要求,对放射源采取有效的辐射污染防护措施。医院使用的放射源、放射科等,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投入运行使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主要调查对象为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团体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拟建地周边的工厂、企事业单位和行政部门,个人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拟建地周边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认为当地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该项目建成后您最担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您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当地居民生活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您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所持态度;您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及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年04月26日~2018年05月10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评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权     电话:13656695998

单位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5号          邮编:310013

(2)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1-56062799

单位所在地:杭州市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7F    邮箱:1728385497@qq.com   邮编:310003

(3)     环评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建德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1-64780217   邮编:311607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公示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6日